昨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(網信辦)發布消息:
根據舉報,經檢測核實,“滴滴企業版”等25款App(列表附后)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通知應用商店下架上述25款App,要求相關運營者嚴格按照法律要求,參照國家有關標準,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,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。各網站、平臺不得為“滴滴出行”和“滴滴企業版”等上述25款已在應用商店下架的App提供訪問和下載服務。

我們按時間軸把事件捋一捋:
6月30日,滴滴低調赴美上市;
7月2日,網信辦對“滴滴出行”啟動網絡安全審查,審查期間“滴滴出行”停止新用戶注冊。
7月4日,網信辦發布通報稱,“滴滴出行”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,通知應用商店下架。
7月10日,網信辦發布通報,與滴滴相關聯的25款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,通知應用商店下架。
邦點評:
網信辦采取如此密集的措施,看來滴滴這次真的是“攤上事了”。在邦老師看來,此次事件對滴滴影響最大的不是股市的下降,也不是后續可能帶來的巨額罰款,而是在群眾中不斷擴散的負面輿論。畢竟,錢虧了可以再賺,但民心丟了就麻煩大了。
今年4月滴滴正式啟動造車項目,并持續地進行相關投入,此次事件也可能對其造車的節奏造成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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